泗洪县龙集镇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要求,现将泗洪县龙集镇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泗洪县龙集镇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规划单位: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规划范围:规划总面积为130.04公顷。其中,滨湖工业园区:位于龙集镇集镇区西南部,规划总用地99.90公顷,项目规划范围东至龙盘路,南至环湖路,西至330省道,北至龙西河。园区依据现状产业发展一分为二,分为现状工业区和产业拓展区。(1)现状工业区:位于滨湖工业园区东部,规划总用地34.46公顷,东至龙盘路,南至龙西路,西至龙溪路,北至龙西河;(2)产业拓展区:位于滨湖工业园区西部,规划总用地65.44公顷,东至龙溪路,南至环湖路,西至330省道,北至龙西河。河口工业区:位于河口小区东南部,规划总用地9.59公顷。侯嘴工业区:位于侯嘴村委会东南部,规划总用地4.21公顷。勒东工业区:位于勒东村委会南部,规划总用地16.34公顷。
产业定位:形成以纺织服装、机械加工、新材料、新型板材及电子元器件为主,兼顾其他无污染和低污染类产业,同时围绕园区定位招引、培育、发展园区产业,突出产业特色,优化功能布局。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电话:0527-80820051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5-68568039
联系邮箱:hud@nuep.com.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附件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