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金羚纤维素有限公司污泥焚烧项目(一阶段)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污泥焚烧项目(一阶段)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建设单位:江苏金羚纤维素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江苏金羚纤维素有限公司污泥焚烧项目(一阶段)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联系人:范经理
联系电话:158620770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文件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LUjsUOotoRxGwdzLbEIdZA?pwd=fhim
提取码:fhim